《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本报讯 《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简称《条例》)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福建红色文化遗存在保护原则、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利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福建是革命老区,也是红色资源大省,但一些地方和单位对红色资源保护还存在责任不明确、认定标准不一、维护修缮滞后、教育功能不足等问题。因此,通过立法明确保护责任、强化保障措施、促进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和红色文化传承十分必要。
在红色资源调查认定方面,《条例》明确设区的市范围内的红色文化遗存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红色文化遗存管理部门认定和公布,同时细化了公示制度,对实践中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情形作了具体规定。
在红色资源保护管理方面,《条例》规定尚未登记公布为文物的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因重大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异地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迁移异地保护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条例》还规定了在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范围内禁止的行为,其中明确禁止开展与遗存环境氛围不相协调的经营或者娱乐活动。
在红色资源传承利用方面,《条例》规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红色主题教育纳入教学课程,利用红色文化遗存开展现场教学、主题教育等教学活动。 (文旅)
让“在线看病”更安全便捷,还有哪些事要做?******
近段时间,网络问诊的需求激增。此前,为确保初诊的科学准确,国家卫健委曾明确表示“禁止互联网首诊”。如今,让互联网医疗紧急“补位”,显然是必要之举。
一来,当前实体医院的发热门诊空前承压,网络诊疗可以缓解医疗挤兑的问题,将资源留给更有需要的人。
二来,让患者足不出户就医,也有利于减少交叉感染风险。
从实际来看,开放首诊只是第一步。在过去几年,关于互联网医疗的安全讨论不绝于耳。如何进一步加强监管,让这项便民举措更加安心利民,是一个亟待回应的现实问题。
对此,《南方日报》专栏作者高维发表了看法。
【栏目简介】
“学术卡片”栏目所摘选的文章,主要源自光明日报社光明智库、思想理论网络文章评价系统(iWaes系统)、光明日报理论部等主流媒体,希望借此向广大受众传播哲学社会科学最新、最权威的研究成果。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