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是说法丨太离谱,人活得好好的,却被网络“祭奠”4.3万次!谁该负责?******
文/赵斌
“人好好活着,却被人在网络平台祭奠,这不膈应人吗?”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近日发表文章,披露了这样一个案例:厦门女孩璐璐好好过着日子,却莫名其妙被他人在某网络祭奠平台祭奠4.3万次,法院认为“平台应承担侵权责任”。
其实,网络祭奠并不鲜见。记者在“企查查”搜索“网络祭奠”关键字,显示结果共103个。经查询了解,部分祭奠平台通过微信认证即可申请“纪念堂”,登记电话号码等信息后可以随意填写被祭奠人姓名、生殁日期、生平以及上传逝者照片,并不需要核验死亡证明以及申请人与被祭奠人的关系。
针对这种现象,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相关平台有因未尽到审核责任而受民事追责甚至相关处罚的可能。
活人被“祭奠”有违网络祭祀初衷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相关文章显示,璐璐的朋友偶然间发现,安息网络祭祀平台(化名)内设有“厦门美丽女孩璐璐纪念馆”,该馆建立于2016年1月,6年来访问量达4.3万余人次。
网页上详细记载了璐璐的“生平”,包括出生日期、籍贯、悼词,“2010年1月某天晚上离校后失踪,过了好几天才在海里发现她面目全非的尸体,愿在天堂安息”。纪念馆设有灵堂、网上墓园等动画背景,都放着璐璐的头像,另外还设有“音容笑貌”模块,发布了10张璐璐的生活照。这些照片均是璐璐发布在个人社交平台的生活照。
璐璐认为,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害其肖像权、名誉权,要求平台承担侵权责任。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也确认这些情况属实,但因该纪念馆设立于多年前,当时还未实行实名制登记,所以目前只能找到设立用户的IP地址及昵称、登录名,无法提供其真实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称,“网络祭扫推动了绿色、健康、文明的祭祀方式,但在网络平台实际的运营过程中,由于监管不严、利益驱使,导致乱象丛生,有违网络祭祀的初衷。”
活人被“祭奠”,如何维权?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认为,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平台并非法外之地,公民在从事网络操作过程中,不得利用网络平台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与此同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履行严格审查义务,防止网络用户利用网络平台实施侵权行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认为,本案中,安息网络祭奠平台应对其用户设立纪念馆进行严格审核,但平台并未严格审查被纪念者璐璐的信息、未严格落实注册用户实名认证,导致实际侵权人认定难,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在遇到类似不法侵害时,有可能主张到哪些赔偿?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明解释说,赔偿一般包括直接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权行为给璐璐造成的损害主要体现在精神损害方面。民事损害范围及金额大小的认定,通常以侵权所造成的损失为限。精神损害赔偿由于比较抽象,司法实践中通常根据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等因素,由人民法院综合确定。
为了有效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并获取应有赔偿,应怎样取得、保留相关证据?
张明说,侵权案件证据方面,需要围绕侵权主体、侵权行为、因果关系以及损害结果等方面进行组织。本案中,锁定侵权主体的证据需要查询并保留网络祭奠平台的备案主体名称等信息;侵权行为以及因果关系方面主要是网站平台上关于璐璐的所有网页内容与信息;损害结果需要从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情况等方面展开。
张明提醒,来自网络的证据属于电子数据,此类证据具有“易于变造性”,极易遭到被篡改、删除等破坏,被侵权人应第一时间采用公证、数据鉴定等方式对其予以固定。
“这类行为有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而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把活人信息发布到网络上供人公开“祭奠”,可能因捏造他人死亡的虚假信息并加以散布而涉嫌构成“诽谤”;如果还通过描述死因或者生平信息来公开羞辱被害人,诋毁被害人的人格,还具有“侮辱”的性质。根据转发、点击超过5000次,给被害人带来经济损失、精神损害等不良后果的严重情节,最终有构成“侮辱罪”和“诽谤罪”想象竞合最终从一重罪认定的刑事风险。
业内人士:祭祀平台乱象影响行业发展
线上祭祀这一“新殡葬”形式因部分平台存在种种问题而遭到诟病。在互联网殡葬服务平台“一空网”创始人、首席执行官马雷看来,相关平台受利益驱动而故意放松信息审核,不仅会给自身带来巨大风险,也将影响行业健康发展。
马雷认为,当前线上祭祀平台审批与普通网站设立没有区别,加强监管甚至立法迫在眉睫。建议有关方面加大网络不良信息举报平台宣传力度,并要求相关运营平台必须将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设立的“12377”免费举报电话、举报网站、举报邮箱等入口链接及相关信息置于醒目位置。
事实上,官方已注意到这一点。民政部此前召开的2022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提供网络祭扫服务的平台、公众号、网站,各地要加强评价监督,对违法违规者,要及时会同网信部门予以查处。
【浙江龙泉“青马学习班”系列调研(三)】实现铸魂赋能的学习效果******
习近平主席在二〇二三年新年贺词中指出:“青年兴则国家兴,中国发展要靠广大青年挺膺担当。”奋进新征程,尤为需要青年一代坚定信念、真诚奉献、埋头苦干。
在前阶段发布的《中共龙泉市委关于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的决定》中,“青春”将成为这个城市发展的底色之一。“青马学习班”是龙泉打造青春品质之城的重要载体,以此为媒持续为青年干部人才铸魂赋能,书写“人产城”融合新篇章。
人:提升一支青年队伍
人才,强国之根本、兴邦之大计。“青马学习班”引导青年群体深入思考、变革谋新,有力提升了当地青年队伍的总体水平,成为培训的一个重要成果。
学员前往浙西南科创基地考察学习
有实践才有真知。学习班鼓励学员“真看、真想、真交流”。学习期间,学员们走进田间地头、走进农家小院,亲身感触乡村振兴、农特产业发展;走进工厂车间、走进项目现场,了解营商环境建设、“双招双引”工作;走进社区农村、走进最小网格,体验基层治理、现代城乡社区建设等等。一块农田、一个车间,一段路、一群人,都是学以致用的好课堂。学员边走边学边悟,立志做青年马克思主义者,不负时代,不负华年。
学习班不仅“育人”,也在“留人”。青年发展型城市,主体是青年。在学习班中,回归的“龙青”、涌入的“龙漂”在一起互学、互赛,真学习、真思考,结下深厚情谊。
学员桑蓓蓓说,在学习班中,她不仅收获了知识,更深入了解了这里,结识了很多优秀的青年朋友,共同为龙泉的发展扛起青春担当。
产:带动一批产业发展
龙泉有着优质的产业基础,宝剑、青瓷、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健康医药等产业都已具备一定规模,电商、文创、美食等新业态经济逐步驶入“快车道”。对于龙泉来说,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对短板在山区县,痛点在“引才难”。
为破解这个问题,“青马学习班”在开办过程中,围绕龙泉产业发展,尤其是山区县发展开设课程、设置议题,收获学员们的“金点子”。“龙泉自古就产优质灵芝,现在已经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开发,对于怎么进一步深化产品我有想法。”“咱们这里是中国特色竹乡,品牌已经有了,我觉得要进一步完善、巩固竹木产业链条。”……就这样,一个个想法构思逐步完善为一份份调研报告、发展规划,递送到龙泉相关部门、企业的手中,助力一批产业发展。更有学员表示,愿意前往山区工作、创业,为龙泉发展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学员季诗婷说,“青年在城市中必然是要有所作为的,我们愿意让青年力量在龙泉的每一处都有展现。”
城:丰富一座城市底蕴
城市发展离不开青春力量,青年成长离不开理论指引。“青马学习班”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龙泉答卷”。在这里,最是书香能致远。在学习班的带动下,全市各行各业青年群体迅速掀起想学习、爱学习的浓厚氛围。在这里,学员们传承弘扬龙泉优秀历史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巩固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推进文化自信自强。
学员毛剑斌表示,在学习班里,学员们练就理论联系实际真功夫,将党的科学理论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真法宝。学习班中,“书香”与“青春”精彩碰撞,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成为龙泉这座品质城市的又一道靓丽风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总教纲,以龙泉市打造“品质之城”的独特市情为总背景,以实地调研、“学思用”结合为总方法,“青马学习班”的学习之旅,让广大青年更深刻地了解“什么是龙泉、如何建设龙泉、建设怎样的龙泉”,将激扬青春的“劲头”扭成一股事业发展的“势头”,统一了青年思想,汇聚起青春力量,书写了一个新时代党的理论体系与地方的发展实践有机结合的生动案例。
(光明网记者 陈建栋、李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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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